越南工作簽證

隨著台灣廠商到東南亞週邊國家設廠。

再加上近政府推行南向政策,台灣人到越南、泰國、菲律賓工作或是結婚的人也有逐漸增加的趨勢。
這個月月初,委託人因為他們公司在越南有設立分公司。
要再派駐一位台灣的人員到越南擔任管理職務。
委託我們協助代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俗稱的良民證(代申請良民證),
還有公司所開具的服務證明要做翻譯公證。
由於委託人當時人已經在越南,不在台灣。
所以是透過同事幫忙做接洽。所有的文件皆由我們代為申請與辦理。
富達翻譯公司,提供所有文件翻譯公證的服務,從文件的申請到所有驗證完成,提供一條龍式的服務。
因為公司只能開立中文的服務證明,所以我們協助辦理服務證明翻譯公證(在職證明翻譯公證)。
以及幫忙到警察局外事科申請良民證,還有良民證的公證。
雖然接洽的當下有說明到越南使用的文件需要經過”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才能在越南當地使用。
接洽的同事是說他們之前有辦理過相關文件,他覺得不需要,所以只要辦翻譯公證就好了。
今天接到委託人用LINE打來的電話,說越南的要證單位要求他們的文件一定要有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過才能使用。
要再麻煩我們幫忙代辦外交部驗證和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文件驗證。
富達翻譯公司除了提供高品質的翻譯文件。
也致力於各國文件往來的翻譯與公證服務。
不論是台灣的文件要翻譯成英文或是各國語言,拿到國外使用。
或是各國家的文件要拿回台灣做登記使用。
我們皆可協助辦理。